承接政府财政预算内的BT项目投资2009/03/26
投资承接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内的BT项目简介
一、投资模式
以融资―建设―移交为基本特征的BT(Build-Transfer)投融资模式(以下简称“BT”模式)运作。由我公司安排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有较强的施工能力的BT承包商(国家一级和特级的中字头建设企业)来承接政府财政预算内的BT工程项目;然后我公司负责为承包商解决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出具回购承诺函且市人大出具书面还款决议以财政预算内资金来进行回购支付;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二、优先考虑的投资范围
主要投向财政预算内的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如:城市供热供气、供水、供电,通讯、文化娱乐,交通设施等。重点支持城镇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具有良好生态环境效益的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中、高等学校,医疗卫生,广播电视,信息通讯等具有良好社会与经济效益的项目的建设;重点支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长远效益较好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对合作城市以及政府或政府授权业主的要求
1、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信用良好,无类似项目拖欠工程款案例;
2、合作城市优先考虑直辖市、一二线经济发达城市、中部、东部、部省会城市以及沿海14个开放城市的地方政府;
3、优先考虑市级(指市本级,不含下辖县市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在80亿元以上的城市。
四、对当地政府的要求
市财政向资金方出具还款承诺书,并以市政府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将还款资金安排列入当期财政预算的议案,并由市人大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给予同意列入财政预算的批复。
五、BT回购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至三年,最多可放宽至五年;
六、BT投资汇报率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增加一定百分点(最低2.0%)计算本息;利息从BT项目承包方将项目前期工作或其它附属设施资金注入指定的专用帐户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计复利。
七、投资额度:参考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确定,一般控制在近3年年平均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扣除中央税收返回、专项拨款、调入资金等部分金额)的10%左右;
八、服务费收取标准:在投资到位后,政府或授权业主应按当地招商引资政策给予顾问公司一次性服务费,具体根据额度和项目而定,考察时签署服务协议;
九、操作流程
1、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提供项目有关批文手续、公司证件、当地财政近三年收支情况、财政预算文件以及BT招标函(如政府直接授权则不需要);
2、资料发x13668029703@126.com由顾问方整理后交由承包方和资金方初审,认同后立项;
3、顾问方赴项目所在地核实政府对还款作预算安排的情况;
4、承包建设商赴实地考察/投标并洽谈BT合同(旅差费等费用自行承担);
5、签署合同后,当地财政出局承诺函且报人大决议批准财政预算形成文件;
6、资金到位,启动建设,一切按照BT合同执行。